• facebook分享
  • Plurk分享
  • mail圖示推薦轉寄
  •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

公告受處分人李政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處分書,因當事人未居住戶籍地及現地址,無法完成送達,特此辦理公示送達。

刊登日期:2023/6/30
發文日期:2023/6/8
發文文號:府衛疾字第1120032638B號
主旨:公告受處分人李政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處分書,因當事人未居住戶籍地及現地址,無法完成送達,特此辦理公示送達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78條、第80條及第81條辦理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係應受送達人李政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,經本府衛生局以110年12月15日,府衛疾字第1100028916號處分書,裁處新臺幣三千元整罰鍰。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,本府衛生局無法送達,特此辦理公示送達。
二、公示送達方式:公告張貼於本府衛生局公告欄並刊登於苗栗縣府公報。
三、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洽領處分書,並依限繳納罰鍰,逾期未繳納者即移送行政執行署。

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